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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fā)《2019年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司研究課題征集公告》的通知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為持續(xù)推進企業(yè)部門降杠桿,加快建立健全破產制度,推動僵尸企業(yè)出清,開展相關領域關鍵性、核心性問題研究,現向社會公開征集課題研究單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
研究課題應緊密圍繞企業(yè)部門降杠桿、企業(yè)和個人破產制度建設、僵尸企業(yè)處置等內容展開,研究題目自擬。選題方向重點安排以下內容:
1.降杠桿中混合權益性金融工具使用相關問題研究
本研究需圍繞混合權益工具股債性質認定標準、在降低非金融企業(yè)杠桿率方面的作用,適用企業(yè)范圍,使用規(guī)則等方面開展研究,提出降杠桿中使用混合權益性金融工具的總體思路、制度框架以及具體措施,為相關政策制定提供參考。
2.破產稅收政策問題研究
本研究需對我國破產稅收政策進行分析評介,梳理破產實務中存在的各類稅收問題,并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高度提出完善破產稅收政策的建議和意見,為《企業(yè)破產法》等修訂提供參考。
3.建立自然人破產制度問題研究
本研究需圍繞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對陷入嚴重財務困境的個人在不得惡意逃廢債的前提下進行債務重組提供制度保障,解決企業(yè)破產產生的自然人連帶責任擔保債務問問題等問題,研究提出總體框架、主要條款和相應解釋,為起草個人破產法律法規(guī)提供依據和參考。
4.僵尸企業(yè)出清的國際經驗
本研究需深入研究日本、歐洲等國推動僵尸企業(yè)出清的相關政策與制度框架,包括但不限于僵尸企業(yè)出清的總體政策框架,僵尸企業(yè)的識別認定,政府組織協調方式,僵尸企業(yè)債務資產處置政策等,并結合中國國情提出可借鑒的經驗和政策建議。
二、申報要求
(一)課題申報單位必須具有完成課題所必備的人才條件和物質條件,原則上應是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課題負責人應當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課題申報單位要根據自身優(yōu)勢精心籌建課題組,鼓勵組成跨領域、跨學科的專家團隊聯合投標。為確保集中精力開展研究,每位課題負責人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二)申報書請下載附件并按要求填寫。申報書需由牽頭申報人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一式3份,通過郵政系統(tǒng)(EMS)寄至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財金司(北京市西城區(qū)月壇南街38號,郵編:100824),信封上請注明“申報課題”字樣。同時將電子版發(fā)至panhy@mail.ndrc.gov.cn,并在郵件主題中注明“申報課題編號—申報單位名稱”。
(三)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21日(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
(四)我司將組織專家組對研究課題申報書進行評審,按程序擇優(yōu)遴選,每個課題擬遴選出兩個申報單位。結果確定后,將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門戶網站財金司子站發(fā)布公告信息,并與入選委托單位簽訂正式合同,給予相應經費資助。
(五)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zhí)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課題研究成果知識產權歸我司所有。
三、課題執(zhí)行時間要求
課題執(zhí)行時間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課題承擔單位應按照我司要求按時組織開展課題開題、中期評議和終期評審,并在2019年12月30日前提交課題最終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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